財稅資訊
財稅資訊 >>
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
發布日期:2023-05-09 11:01:21 點擊數:0
一、鐵路運輸企業
對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》(財稅〔2020〕56號)附件2《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(二)》,增補、取消、變更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機構。
上述增補、變更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,自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、變更時間起,按照財稅〔2020〕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。
上述取消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,自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取消時間起,不再按照財稅〔2020〕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。
二、航空運輸企業
對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總分機構名單的通知》(財稅〔2020〕30號)附件《航空運輸企業總分機構名單》,增補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機構。
您目前查看的是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頁面,如果您有需要辦理營業執照、代理記賬、財稅服務等業務,請撥打咨詢熱線:133-233-69667
財稅知識
財稅資訊
上一篇: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下一篇: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