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稅資訊
財稅資訊 >>
2023年天津市的殘疾、孤老、烈屬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免有何規定?
發布日期:2023-06-02 16:26:45 點擊數:0
2023年天津市的殘疾、孤老、烈屬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免有何規定?
根據《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告(津政規﹝2023﹞2號)規定,對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,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14400元(含)以上的,減免稅額為14400元;小于14400元的,據實減征。
納稅人同時符合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中兩種或兩種以上身份的,可選擇其中一種身份享受減征政策,不得重復享受政策。
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根據《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告(津政規﹝2023﹞2號)規定,對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,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14400元(含)以上的,減免稅額為14400元;小于14400元的,據實減征。
納稅人同時符合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中兩種或兩種以上身份的,可選擇其中一種身份享受減征政策,不得重復享受政策。
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您目前查看的是2023年天津市的殘疾、孤老、烈屬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免有何規定?頁面,如果您有需要辦理營業執照、代理記賬、財稅服務等業務,請撥打咨詢熱線:133-233-69667
財稅知識
財稅資訊
上一篇:全電發票試點的納稅人如何交付數電票? 下一篇: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