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賬報稅
記賬報稅 >>
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么?
發布日期:2024-09-19 10:25:00 點擊數:0
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。
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,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。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,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,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,不購買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
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,在同等條件下,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。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,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;協商不成的,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。
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您目前查看的是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么?頁面,如果您有需要辦理營業執照、代理記賬、財稅服務等業務,請撥打咨詢熱線:133-233-69667
財稅知識
財稅資訊
上一篇:轉讓著作權的程序方法 下一篇: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